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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公 示根据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《关于做好秋季学期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吉学助中心〔2024〕20号)的相关要求,按照《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》《关于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经学院评选、公示,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差额评审,产生护理学部刘缘璐等12名同学为2024国家奖学金第一批推荐人选,公示如下:序号学 院班 级姓 名1护理学院2022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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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按照《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》有关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班级推荐、学院评选、学生工作处审核,经过学校研究决定,拟授予陈川等68名同学2024届校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,现将名单进行公示。在公示期间全校同学可以对公示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等方面进行监督,如存在问题,可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,公示对象在被奖励前如有严重问题或不符合评奖条件的,一经发现核实,将取消其奖励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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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4依据我校学生管理条例遵照《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优秀奖学金评定方案》,综合各专业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,经班级评议、学院评定、校学生工作处审核,拟将2023年秋季学期优秀奖学金按照如下等级和金额发放,现将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截止日期:2024年4月23日8:00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同学的学习成绩、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违纪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,一经查实取消该生评定优秀奖学金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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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2公 示 根据《2023年省级优秀大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》的要求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我校省级推优评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复核,学部初评推荐,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审核、复评并讨论通过,现将我校省2023年推优13名候选人及3个先进班集体名单公示如下:2023年省级优秀大学生:护理学部 屈姗姗、牟洋、陈川临床医学部 郭正颐、刘自超、岳艺柔药品食品学部 陈俊凯、 柏云飞 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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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 年春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吉学助中心〔2023〕9 号)有关要求,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学院考核,拟确定2439人为我校2023-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推荐对象(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。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2日—2023年11月9日;联 系 人:姜宜彤联系电话:0431-84825219办公地点:善教楼202附件: 2023-2024学年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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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 年春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吉学助中心〔2023〕9 号)有关要求,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学院考核,拟确定370人为我校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对象(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。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2日—2023年11月9日;联 系 人:姜宜彤 联系电话:0431-84825219 办公地点:善教楼202 附件: 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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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0根据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文)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文),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《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吉学助中心〔2023〕57号)的相关要求,按照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《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案》的文件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复核,学部评选推荐,学生处审核,现将2023年国家奖学金11名候选人员公示如下: 序号学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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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9根据吉林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 2023 年吉林省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推荐、学生工作处审核,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,推荐我校临床医学部专职辅导员魏冰同志为2023 年吉林省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推荐人选。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-25日。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处反映。 联系人:刘盛男 联系电话:19997199420学生工作处2023年9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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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9根据吉林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十八届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推荐、学生工作处审核,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,推荐我校健康学部2021级中医2班梁昊民同学为第十八届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推荐人选。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-25日。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处反映。 联系人:刘盛男 联系电话:19997199420学生工作处2023年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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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9根据我校《2022-2023学年文明班级和十佳大学生评选表彰方案》,经个人和集体申报,院部推荐,学校评审小组审核,校长办公会讨论,决定授予2022级护理9班等12个班级“文明班级”荣誉称号,授予2021级临床6班刘佳佳等10名学生“十佳大学生”荣誉称号。现将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公示期间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,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一经查实取消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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