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安排,“清明节”放假时间为4月2日—4月4日,共三天。放假期间要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1.各系部要做好回家、出行、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,提醒假期做兼职工作的学生提高安全意识,慎重与陌生人交往,提高网络兼职辨识能力,不交任何形式押金,避免人身和财产受伤害;
2.各系部要安排学生干部做好放假期间公寓楼巡查工作,每个公寓楼各系部上报两名学生安全负责人,如遇突发事件随时能在公寓处置,不得离开公寓不在现场,并及时上报5120值班老师(电话84825120);
3.各班级不能组织学生集体出游,要安排一名安全负责人,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并上报辅导员及公寓楼安全负责人;
4.辅导员要掌握学生出行游玩情况(游玩时间地点报辅导员备案),对学生出行游玩提出限制距离范围的要求(尽量在吉林省以内),特殊强调游玩安全问题,手机24小时开机,确保假期通讯畅通;
6.4月1日9:00前上报留校学生名单和各公寓楼学生安全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;
7.4月5日9:00前以系部为单位上报未返校学生统计表。